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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1-7 数据编号: 6907971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河北邯郸市大名泛区防洪工程与安全区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7年版)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邯郸市大名泛区防洪工程与安全区建设项目监理 已由 河北省水利厅 以 冀水审〔2024〕189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大名县水利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大名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建设内容:新建县城围堤12.80公里,加高加固新安全区围堤18.32公里、新开排涝渠道17公里、新建桥涵33处,新建排涝闸、泵站各1座、拆除重建高庄固闸、拆除重建营镇跨卫河撤退大桥、改建撤退道路38.83公里
(2)建设地点:邯郸市大名县。
(3)本次监理招标为1个标段。
(4)监理服务期为自委托人通知进场工作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止。
2.2招标范围:本工程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等施工阶段的监理服务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乙级资质、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副总监及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一年连续任意3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1.4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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