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龙县城镇供暖二期工程公告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新龙县城镇供暖二期工程(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新龙县城镇供暖二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甘孜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甘发改〔2023〕622号、甘发改〔2024〕19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甘孜州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其他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甘孜州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甘孜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甘发改〔2023〕622号、甘发改〔2024〕19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新龙县县城、拉日马镇、通宵乡、银多乡、友谊乡;
2.2建设规模:新建新龙县城、拉日马镇、通宵乡、银多乡和友谊乡等公共服务机构(场所)供暖总面积65064平方米,新建机房440平方米。新建热源站22个、低温空气源热泵机组62台;节能改造外窗12500平方米及配套附属设施设备等;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及同时配合施工及其他相关后续服务工作;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等;
2.5标段划分:设计施工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