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珲春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工程项目(一期)监理公告
珲春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工程项目(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SZ2024-4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珲春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工程项目(一期)监理,已由珲春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珲发改审批[2024]6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珲春市城市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珲春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工程项目(一期)监理
2.2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监理;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工程建设地点:珲春市英安村七户洞北沟
2.6开工时间:2024年12月13日,竣工时间:2025年12月31日,总日历
天数383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需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当年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在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2023年12月3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5 拒绝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08日8:30至2024年11月 14日16:00,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下载电子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