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城区吉田河水环境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城区吉田河水环境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城区吉田河水环境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经济发展促进局以山经促字〔2023〕2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建设单位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市政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名称: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城区吉田河水环境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代码:2306-441825-16-01-783231
二、建设单位: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市政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63-8732822
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楼第
五、六层
招标代理机构:清远智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龙先生
联系电话:0763-5899919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府前路十八号南幢二层之一
招标监督机构: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0763-8733772
三、建设地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
四、项目概况:新建DN400市政污水管道1.4km;新建DN600市政污水管道2.0km;合流渠辅助配套清污清障1680m2;河流生态修复7900m2。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建设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 1个标段;
2、各标段建设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DN400市政污水管道1.4km;新建DN600市政污水管道2.0km;合流渠辅助配套清污清障1680m2;河流生态修复7900m2。
(2)招标控制价: 2953.25 万元,其中:建安费 2730.99 万元,施工图设计费(含预算编制费) 40.06万元,基本预备费 182.20万元(基本预备费为固定费用,不作下浮)。
(最终以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结算价为准。)
(4)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六、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投标人提问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
详见附件一: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招投标日程安排
注:
(1)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七、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手续:
(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投标项目的录入投标相关信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完整上传至交易平台。(具体操作参考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的《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指南》)。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未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
八、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营业执照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2.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意一项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设计的成员提供)。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
④工程设计市政(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