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市凿石港流域(环线以西)排水单元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测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株洲市凿石港流域(环线以西)排水单元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株洲市天元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株洲市凿石港流域(环线以西)排水单元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株天发改审[2024]16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株洲市天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株洲市天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测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株洲市凿石港流域(环线以西)排水单元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测量
2.2项目地点:株洲市天元区
2.3建设规模:拟完成凿石港流域(环线以西)109个排水单元、徐家港黄河南路以西排水单元和市政排水管雨污分流改造,完善流域内排水管网系统
2.4投资估算:8350.96万元
2.5资金来源及比例: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2.6招标范围:完成满足本项目前期的所有测量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控制测量;地下管线测量;地下管线探测;排水沟测量;立管调查、测量;乔木、构筑物零星测量等),提交合格的测量报告和有关测量资料(含电子版、地形数字化)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具体要求详见《发包人要求》。
2.7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并提交测量成果。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的测绘资质(专业包含工程测量)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