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度假区 北京积水潭医院聊城医院项目新建1#住院综合楼EPC招标公告
本项目北京积水潭医院聊城医院项目新建1#住院综合楼EPC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聊城财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XLCJSGC-2024-194
2、工程名称:北京积水潭医院聊城医院项目新建1#住院综合楼EPC
3、建设地点: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泰康街以南,陈屯路以东,水城大道以西;
4、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北京积水潭医院聊城医院项目,项目占地90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住院综合楼,总建筑面积约126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6000平方米。
5、计划总投资:约计60950万元;建安工程费约计60000万元;设计费约计950万元(最终以结算审计金额为准)。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计划工期:共900日历天(含设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完成。
8、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9、招标范围和工作内容:从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至工程竣工及保修期内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①设计招标内容:设计范围包含新建1#住院综合楼以及北京积水潭医院聊城医院项目相关的附属配套建筑工程(包括医疗垃圾暂存间、生活垃圾站、氧气站、污水处理站、开闭所、变配电室、柴油发电机房、警卫室、传染病楼等)、道路、管网、景观绿化等室外工程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电力、暖通、智能化、人防、精装修、幕墙、太阳能、室外绿化景观、楼宇泛光照明、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室内外标识导引等专业设计内容。设计单位资质范围以外的非主体设计内容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另行委托其他设计单位完成设计任务,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②施工招标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住院综合楼,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完成,完成1#住院综合楼设计文件全部内容。注:招标人有权调整实施区域,中标人一旦中标须严格按招标人要求进行设计、施工,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擅自改变实施区域及内容。
10、质量要求: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设计内容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和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要求,达到相关文件的要求,造价指标符合招标文件、合同和招标人有关要求。设计文件审查合格并满足发包人设计任务书等要求。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合格并满足相关要求及招标人和相关主管部门的管理制度要求。
11、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的模式进行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拟投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只接受施工总承包单位与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必须确定其中一方为投标的全权代表(即牵头人)参加投标活动,联合体须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联合体各方需具备相应资质。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③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报名、下载招标文件、获取保证金账号等所有事宜;
④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签字或盖公章;
⑤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继承性。
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