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设备材料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4-11-8 数据编号: 6914312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天津2024年滨海投资第二批次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材入围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2024年滨海投资第二批次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材入围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ESCRFQ2024110500003)

项目所在地区: 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 2024年滨海投资第二批次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材入围公开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750万元,招标人为 滨海投资(天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年滨海投资第二批次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材入围公开招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L1200005318000677)2024年滨海投资第二批次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材入围公开招标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具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为具有合法生产经营权的制造商。
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压力管道管子)。
3.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2022、2023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且报告中的结论无保留意见,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按照成立之日起算,提供之后的财务报告。
4.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非框架协议类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协议类合同以合同有效期为准)至少3项同一合同下年度采购金额在1500万元(含)及以上的同类项目业绩经验。同类项目指燃气用PE管材的销售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封面页、内容页、合同数量金额页、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盖章页等)复印件;若提供框架合同且未体现采购金额的,须同时提供体现采购金额的详细订单或发票或"燃气企业出具的业绩证明(加盖燃气企业公章,无公章业绩不认可)",框架协议类业绩以单年度采购额为一项业绩证明,同一协议下不同年度采购额在1500万元(含)及以上的可视为多项业绩,按该框架合同项下订单或发票金额之和计算合同金额;若提供的证明材料因模糊不清或未体现采购金额等原因无法判定的,对应业绩不计入(提供复印件);注:合同内存在多个物资品类的,合同明细应体现投标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如有)及该品类合计金额信息。
5.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重大责任事故)的书面声明(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原件,声明文本详见附件【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