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娄底市梅山灌区工程平行质量检测项目公告
娄底市梅山灌区工程平行质量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娄底市梅山灌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湘发改农【2023】822 号《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梅山灌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湖南省水利厅以湘水函【2024】7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梅山灌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省娄底市梅山灌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补贴及省、市县按比例共同承担(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湖南省娄底市梅山灌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娄底市梅山灌区工程平行质量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娄底市梅山灌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分枢纽和灌区两个部分。枢纽工程主要为新建中型土坪水库枢纽,总库容9500万m,设计洪水位和正常蓄水位均为 449.0m,相应库容9130万m,兴利库容7770万 m’。主要建筑物包括大坝、取水口、渠首电站、交通工程等。灌区工程主要为新建总长 96.025km 骨干渠系,其中包括:1 条总干渠(长 61.018km)和4条分干渠(长35.007km) 。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完成梅山灌区工程竣工验收及质量评定所必须的全部项目平行质量检测,检测范围包括枢纽工程及灌区工程,检测内容包括对工程材料、土石渣填筑、构配件、工程实体、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等根据检测、试验结果判断分析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标准,做出分析报告。质量检测项目、数量和频率应符合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和工程验收相关规定,符合竣工验收资料要求。
本次招标分为 1 个标段。
2.3 咨询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建设项目完工验收结束。预计梅山灌区工程施工总工期62个月,其中枢纽工程施工工期53个月,灌区工程施工工期62个月。
2.4 其它: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响应招标、参与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并具有相应的咨询服务能力。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类甲级、混凝土工程类甲级、金属结构类甲级、机械电气类甲级、量测类甲级资质证书,且资质认定证书在有效期内。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事业单位提供的财务报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