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市抚河流域东乡水南港东临新区北段水生态修复项目公告
抚州市抚河流域东乡水南港东临新区北段水生态修复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工程已由抚州市东临新区经济发展局(抚东临经招审批字(2024)1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抚州市东临新区岗上积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资金和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抚州市抚河流域东乡水南港东临新区北段水生态修复项目。
2.2建设地点:抚州市东临新区岗上积镇。
2.3工程投资:本项目总投资约5805.30万元,其中建安费约5275.89万元。本项目招标控制价4950.75万元(包含施工图设计费、建安费),其中建安费以初步概算中的建安费约5275.89万元下浮8%即暂定约4853.81万元、施工图设计费暂定约96.94万元(专业调整系数为0.8,附加调整系数为0.85,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0.85,工作量比例为0.55),最终施工图设计费以预算评审下浮8%后的造价为基准价,依据《东临新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抚东临办字〔2023〕66号)文件规定,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 号)规定标准的50%计取。
2.4 项目概况:对南港河支河一至支河二十二进行水生态修复工程,其中18条支河实施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修复面积17033.4平方米;2条支河实施生态湿地建设,修复面积33907.0平方米,5条支河实施水下森林生态修复工程,修复面积47345.0平方米,实施后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三类标准。
2.5 项目建设期限:计划总工期为5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天,施工工期:49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
2.6质量要求:
设计:合格。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施工:合格。施工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采购:施工图设计文件范围内所有的材料采购、工程设备及与建安施工相关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服务指导等全过程服务。
2.7招标范围:
(1)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
(2)施工:包含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竣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
(3)采购:施工图设计文件范围内所有的材料采购、工程设备及与建安施工相关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服务指导等全过程服务。
(4)其他:未尽事宜,按抚东临办字〔2023〕66号:抚州市东临新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东临新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