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东宁市南沟小河山洪沟治理工程补充设计施工
标编号:SLSG0000G2411080010010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宁市南沟小河山洪沟治理工程补充设计 由 东宁市水务局 以 关于《东宁市南沟小河山洪沟治理工程补充设计》的批复 东水发〔2024〕7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宁市水利勘测设计队,资金来源为 国债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 。招标代理机构为哈尔滨尊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为东宁市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东宁市南沟小河山洪沟治理工程补充设计施工
;2.2 建设地点:牡丹江市东宁市;
2.3 主要建设内容:本次补充设计护岸2处,总长362米。
2.4 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工作内容
2.5 质量标准: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施工划分一个标段;
2.7 招标控制价:906,863.40元。
2.8 计划工期: 60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05日;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02月03日;(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近3个月(2024年8月-2024年10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提供信息不实,其投标将被否决。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
3.3 项目管理机构配置应满足本项目最低配备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技术负责人须提供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质量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在施工过程中,如不满足施工要求,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人增加管理人员,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本企业在职施工人员(提供承诺,格式自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