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泰来县城内雨排管网及设施改造项目三标段公告
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泰来县城内雨排管网及设施改造项目三标段(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SG0213G241106001001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泰来县城内雨排管网及设施改造项目已由泰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关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泰来县城内雨排管网及设施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泰发改字(2024)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来县排水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及一般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泰来县城内雨排管网及设施改造项目三标段
2.2建设地点:四中南侧巷道(原泰来水泥厂路口处-建设路)、建设路南端(泰来县第四中学-现状排水口)
2.3建设内容:
2.3.1.四中南侧巷道(原泰来水泥厂路口处-建设路)段改造雨水管线长为741米;
2.3.2.建设路南端(泰来县第四中学-现状排水口)段改造雨水管线长为852米。
实际建设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 12月 11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5 年 12 月 30 日,总工期: 385 日历天。(实际工期以甲方规定时间为准)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泰来县城内雨排管网及设施改造项目共划分3个标段,各标段不允许兼投兼中;本标段为第三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或合同估算价: 4522842.52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要求执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三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参与投标(公示期内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行政处罚决定、相关官方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载明事实对投标人承诺核实,各投标人需谨慎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