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关于安吉农科区生态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安城集镇亮化设备供货及安装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安吉农科区生态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安城集镇亮化设备供货及安装政府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9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CGK2024-030
项目名称:安吉农科区生态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安城集镇亮化设备供货及安装政府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2500000
最高限价(元):2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安吉农科区生态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安城集镇亮化设备供货及安装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安城大桥、安城城区、马安路等范围内的道路照明,包括但不限于路灯、线缆、道路拆除及修复、配电及控制系统、灯具布置及相应管线敷设等内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工期:30日历天。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预留份额按以下两种情形实现(可选择其一):2.1 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须约定中小/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不低于合同总金额40%(且其中小微企业占比不少于70%);或2.2 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不低于合同总金额40%的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其中小微企业占比不少于70%)。投标人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或意向分包协议)、小微企业名称、合同份额比例以及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仅限二家。
投标人本身为中小微企业的且在合同中份额占比不低于合同总金额40%(且其中小微企业占比不少于70%)的,可不提供联合体协议或分包协议,只需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明确中小(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人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11月29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 09: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