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黄河宁夏段河道治理工程动物保护与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生态补偿措施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河宁夏段河道治理工程动物保护与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生态补偿措施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黄河宁夏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发改农经审发【2024】3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代理机构为宁夏厚诚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动物保护与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生态补偿措施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及规模:本工程主要建设任务是开展未达标堤防加高培厚,实施控导、防护等河道整治工程和防汛道路建设,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堤防加高加培16.2公里,河道整治28处、总长度38.9公里,新建防汛道路 41.4公里。
本次招标为:黄河宁夏段河道治理工程动物保护与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生态补偿措施。
建设地点:宁夏银川市、吴忠市、石嘴山市、中卫市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招标内容:兰州鲶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大鼻吻鮈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鱼类增殖放流与野生动物保护、鸟舍及安装。
服务期限:5年(含建设期、运行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必须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水产苗种生产经营许可证》,具备水产良种亲本来源证明及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种质资源证明;拟派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产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在人员方面具有承担项目的相应能力。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