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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1-9 数据编号: 6919277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北晋州市城区供热管网新建及提升改造项目三标段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晋州市城区供热管网新建及提升改造项目三标段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州市城区供热管网新建及提升改造项目三标段EPC总承包已由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晋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晋州市城区供热管网新建及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晋行审投资【2024】08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晋州市城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付,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晋州市城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详见招标公告 2.2招标范围:本标段为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本标段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清单编制,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试运行及整体移交、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等相关工作并配合业主办理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本项目共分五个标段,投标人可参与五个标段中任意一个标段投标,五个标段按开标日期先后顺序,若投标人在开标顺序靠前的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后续评标的标段中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含热力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2)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公用管道(GB2);
(2)施工资质: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公用管道安装(GB2))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含公用管道安装(GB2));   3.1.2业绩要求:
(1)投标人业绩要求:具有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应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及竣工验收报告(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原件扫描件;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应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及竣工验收报告(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原件扫描件;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3.1.4其他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库〔2022〕19号中有关规定,本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预算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60%。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且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得低于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份额的60%。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4%。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无需分包。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的,须提供分包意向承诺书;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
(4)投标人不得是本项目的代建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控股或者被控股关系的机构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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