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市冀州区排水管道综合整治工程勘察招标招标公告
冀州区排水管道综合整治工程勘察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冀州区排水管道综合整治工程 已由 衡水市冀州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以 衡水市冀州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冀州区排水管道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州行审审字(2024)8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衡水市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上级资金及财政资金统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冀州区排水管道综合整治工程勘察招标
2.1.2建设单位:衡水市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1.3建设地点:衡水市冀州区
2.1.4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对冀州区排水管道进行改造,主要建设内容:
(1)对城区4条老旧排水管道进行改造:滏阳路改造排水长度为5220米;开元路(兴华街-顺平街)改造排水长度为1460米;长安路(冀午渠-西环路)改造排水长度为4160米;和平路(金鸡街转盘-东湖大道)改造排水长度为3040米;改造竹林寺雨水泵站一座。
(2)检测修复工程:对城区约219公里现状排水管道进行检测,改造排水管道混接并建设智慧排水平台。
(3)对城区迎宾路、规划四路东头建设雨水管道提升泵2座;规划三路南侧新建明渠1500米(6米宽)、明渠泵站1座;对北区雨污管清淤约35000米、购置抢险排涝设施24台(套);对西区雨污管清淤约25000米、雨水管提升泵站2座、购置抢险排涝设施24台(套)。
(4)改建城区地下排水管道51515米。
2.1.5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资金及财政资金统筹。
2.1.6勘察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勘察工作;
2.1.7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设计现行规范要求;
2.1.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2.1.9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招标范围:完成冀州区排水管道综合整治工程的全部勘察工作并出具合格的成果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投标人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1.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能够有效证明 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账户名称、账号、账户开户行名称等内容。)、有效的投标保证金凭证(具体要求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评委现场查询为准);
3.1.4本项目前期咨询单位(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