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巫溪县新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监理公告
巫溪县新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巫溪县新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资环〔2023〕15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为重庆碧水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碧水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巫溪县柏杨街道丰益社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巫溪县新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设计年限2030年,污水处理能力为1.0万m3/d,污水处理采用改良型a/a/o生物池+二沉池工艺,深度处理采用高效沉淀池工艺,污泥处理采用浓缩脱水+外运处置方式。设计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为达到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二期工程新建细格栅间及旋流沉砂池、改良型a/a/o生物池、二沉池及污泥泵房、除臭生物滤池各1座,均按1.0万m3/d规模建设;中间提升泵房按1.5万m3/d规模建设;高效沉淀池、污泥斜板浓缩池、液体药库按3.0万m3/d规模建设;配套实施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泵房及鼓风机房等设备扩容工程;新增一路10kv电源外线、并对现状10kv电源外线增容;以及环境边坡(涉及高切坡内容)及土石方工程、厂区管网及公用工程、绿化工程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9113.23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99.33万元
2.4 招标范围:巫溪县新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含设备采购及安装、联动试车、试运行)全过程监理。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720日历天(最终以实际开工和竣工时间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cqggzy.com/,下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11-17 09:00:00(北京时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