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新惠城区二级供热管网改造工程(三次)公告
敖汉旗新惠城区二级供热管网改造工程(三次)(标段名称)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D1504000001000594
1.招标条件
敖汉旗新惠城区二级供热管网改造工程,已由敖汉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敖发改审【2024】1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敖汉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申请财政一般债券资金及自筹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敖汉旗新惠城区二级供热管网改造工程(三次);
2.2、标段名称:敖汉旗新惠城区二级供热管网改造工程(三次);
2.3、建设地点:敖汉旗新惠镇城区内;
2.4、项目概况:
(1)改造二级供热管网49225.00米(沟槽长度),管网管材采用保温钢管,破除及恢复各类路面195800.00平方米。
(2)采取建设-经营一体模式,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后,在经营期间运营费用由中标企业自主承担、自负盈亏。具体承包合同详细内容另行签订。
(4)中标人如果将本项目转租给其它个人或法人组织经营,应经过敖汉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书面批准且租赁合同年限不允许超出中标合同签订的经营期限。
(5)中标人如果在合同期限内放弃经营,将被视为违约,中标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2.5、本标段投资额:75,329,467.00元。
2.6、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施工总承包。
2.7、工期要求:60日历天(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不含冬季停工期)。
2.8、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是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经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附承诺书,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全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 2 家,如为联合体投标,牵头方在联合体协议书中自行约定。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全过程网上招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