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红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告
招标公告黑龙江红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红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以黑林草局函〔2024〕335号、伊森战函〔2024〕54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伊春森工红星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伊春森工红星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良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黑龙江红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2.2建设规模:新建管护点、哨卡3处,总建筑面积660平方米;维修巡护道路30公里;环志站1处,建筑面积150平方米;病虫害防治检疫站、疫源疫病监测站1处,建筑面积300平方米等。
2.3计划工期:2024年12月09日-2025年11月15日;341日历天;
2.4招标控制价: 11263189.19 元;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6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派项目经理(2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1人)、建筑工程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提供本人近三个月(2024年08月—2024年10月)在本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相关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投标人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标准员1人(可兼任),材料员1人(可兼任),机械员1人(可兼任),劳务员1人(可兼任),资料员1人(可兼任)。投标人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近三年(2021-2023年)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每年的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