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首期)(配水工程)
第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首期)(配水工程)(项目名称)/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首期)(配水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乐山市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乐沙发改〔2020〕86 号、 乐沙发改〔2022〕50号、乐沙府复〔2022〕33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山市沙湾区华盈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及专项债券(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乐山市沙湾区华盈水务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乐山市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乐沙发改〔2020〕86 号、 乐沙发改〔2022〕50号、乐沙府复〔2022〕33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乐山市沙湾区。
2.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首期)》的配水工程部分,配水工程由葫芦水厂向牛石镇、葫芦镇、轸溪镇、太平镇、嘉农镇、沙湾城区及踏水镇供水,其中沙湾城区供水由其他项目实施,本项目仅预留接水口。本项目共涉及15条供水管线。主要内容包括管道敷设,管道基础,道路破除恢复,绿化及耕地恢复等。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项目实施内容:
2.4.1 招标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范围。
2.4.2 包括为完成上述工作所需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搭设,必要的技术措施、安全文明措施搭拆等内容。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