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清苑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三期项目相关配套工程及管网迁改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清苑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三期项目相关配套工程及管网迁改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已由保定市清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保清发改审批【2024】项目0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清开启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及财政资金和专项债券,出资比例为项目出资比例为2:8,招标人为河北清开启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河北清苑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三期项目相关配套工程及管网迁改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建设地点:保定市清苑区项目规模:本次招标范围为北魏村安置房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本项目规划占地16799.67平方米(约合25.20亩),总建筑面积15638.28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15413.28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3622.75平方米,配套公建建筑面积1216.51平方米,车库建筑面积为574.02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225平方米。主要建设1#、2#、3#共3栋住宅楼,邻里中心,车库2栋和项目涉及管网和配套工程。标段划分:一个标段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结算审核报告止。
2.2 招标范围:造价咨询服务,包括施工图预算审核工程进度款支付控制、施工阶段造价咨询,变更、结算审核,并按要求完成相关部门审核及备案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全过程造价咨询能力。
3.1.2财务要求:提供 2023 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且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1.4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的要求见招标文件。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称;投标文件中需附身份证、职称证、相关证书、2023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等原件图像版(扫描件)如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及退休返聘合同。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1-12 09:00:00至 2024-11-18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12-03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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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其他公示内容
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