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铜梁区涪江流域及小安溪流域12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尾水治理项目(白羊镇)
铜梁区涪江流域及小安溪流域12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尾水治理项目(白羊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铜梁区涪江流域及小安溪流域12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尾水治理项目已由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铜发改委审〔2024〕1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铜梁区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业主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铜梁区生态环境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白羊镇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铜梁区白羊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白羊镇标段主要包含新建dn300污水管网、de75污水提升管道;新建检查井9座、排出口1个、闸阀井1座、排气井1座、排泥阀井1座、排泥湿井1座;新建智能一体化预制泵站1座;新栽种绿化植被黄花鸢尾、再力花、风车草及灯芯草约350㎡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23.754268万元
2.4 招标范围:铜梁区涪江流域及小安溪流域12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尾水治理项目(白羊镇)施工图所示范围,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铜梁区涪江流域及小安溪流域12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尾水治理项目划分为十二个标段:白羊镇标段、安溪镇标段、大庙镇标段、二坪镇标段、福果镇标段、高楼镇标段、华兴镇标段、庆隆镇标段、石鱼镇标段、水口镇标段、土桥镇标段、西河镇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无;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铜梁区)(https://www.cqggzy.com/tongliangweb/)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铜梁区)(https://www.cqggzy.com/tongliangweb/)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11-17 18:00:00(北京时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