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引江济淮工程航运升级改造及污染防治规划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引江济淮工程航运升级改造及污染防治规划编制项目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招标条件
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初步设计已由水利部、交通运输部以《关于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水许可决〔2017〕19号)予以批复。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安徽省引江济淮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安徽省引江济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引江济淮工程航运升级改造及污染防治规划编制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项目代理机构为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名称及内容
2.1 招标编号:GN2024-17-7065
2.2 项目名称:引江济淮工程航运升级改造及污染防治规划编制项目
2.3 工程地点:安徽省境内
2.4 建设单位:安徽省引江济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5 工程概况:
引江济淮工程由长江下游上段引水,向淮河中游地区补水,是一项以城乡供水和发展江淮航运为主,结合灌溉补水和改善巢湖及淮河水生态环境等综合利用的大型跨流域调水工程。引江流量300m3/s,入淮流量280m3/s。输水干线长723km(其中安徽段587.4km),自南向北可划分为引江济巢、江淮沟通、江水北送三大工程段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输水(通航)河道工程、枢纽建筑物、跨河建筑物和桥梁、影响处理工程等。安徽省境内工程总投资约875.37亿元,计划总工期72个月。
2.6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资料收集和引江济淮航运升级改造及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8 项目预算:约339.7万元。
2.9 招标类别: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近10年(2014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已完成的签约合同价不少于30万元的规划类项目业绩;
(2)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具有1个担任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①”或“类似项目②”业绩,应为本单位人员,且不得为退休人员;
(3)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注:
“类似项目①”指:已完成的签约合同价不少于50万元的航运类规划项目。
“类似项目②”指:已完成的签约合同价不少于30万元的水污染防治类规划项目。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与投标;
(2)联合体投标的,其中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上述第3.1款中第
(1)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