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机器管招投标)澄迈县福山镇、桥头镇、金马物流园区城乡供水一体化提升工程招标公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
澄迈县福山镇、桥头镇、金马物流园区城乡供水一体化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澄迈县福山镇、桥头镇、金马物流园区城乡供水一体化提升工程以澄行审批〔2023〕12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澄迈县清澄水务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澄迈县福山镇、桥头镇、金马物流园区城乡供水一体化提升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澄迈县福山镇、桥头镇、金马物流园区城乡供水一体化提升工程:
2.1 建设地点: 海南省澄迈县福山镇、桥头镇及老城镇金马物流园区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次澄迈县福山镇、桥头镇、金马物流园区城 乡供水一体化提升工程,建设内容为福山镇 内农村管网及户表工程、桥头镇主配水管网及户表工程及老城镇金马物流园区企业户表工程。建设管网管径为 dn25~dn400,长 度为353.25km,接 户工程合计 26483户 (含金马物流园区企业 )
2.3 计划工期: 73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73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施工总承包(具体内容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招标控制价(元): 246946949.27
2.6 质量要求: 合格
2.7 应用bim技术: 不应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澄迈县福山镇、桥头镇、金马物流园区城乡供水一体化提升工程: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