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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1-11 数据编号: 6928940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安徽宿州市砀山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三标段(EPCO)——施工协作(I标包)比选采购公告

宿州市砀山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三标段(EPCO)——施工协作(I标包)比选采购公告
 
宿州市砀山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三标段(EPCO)——施工协作(I标包)(招标编号:JG2024-04-2252)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1.1 采购项目名称:宿州市砀山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三标段(EPCO)——施工协作(I标包)
1.2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1.3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宿州市砀山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三标段(EPCO)——施工协作,实施地点为宿州市砀山县,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利民河流域范围内小毛庄、小华楼和阚寨村的分散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包括新建污水管网32.622km,污水处理站3座及化粪池、检查井、出户方井等配套附属设施等内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等。
本次标包为I标包:小毛庄、小华楼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等附属设施施工,工程费用约1000万。
1.4 成交供应商数量:本项目共计二个标包,每个标包选取一家成交人。供应商可同时参加两个标包的采购活动,但最多仅允许成交1个标包。评审顺序为先评审I标包,再评审II标包。若供应商参加的I标包已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则II标包将不再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II标包的成交候选人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 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各标包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签证等范围内的土建安装工程劳务施工(含施工机械、辅材等)、甲供设备材料卸车和保管、乙供材料供应、项目竣工验收、配合项目建设单位结算审计以及消防验收备案、竣工备案、竣工图编制等;配合调试、试运行及后续服务等工作(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期内的维修等相关工作,并最终交付建设单位),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等。
2.2 服务期限:12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监理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2.3 服务地点:宿州市砀山县
2.4 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图集、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竣工备案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竣工验收备案。
2.5 其他约定:成交人自行负责施工用水、用电、施工便道、施工现场围栏,费用含在总报价中,不另行计算。如成交人未自行缴纳水电费,本项目采购人按照7‰[以分包结算金额(含施工劳务及乙供主材部分)为基数]进行扣除。成交人需自行勘察现场,协调施工道路、施工现场围栏等事宜。
3. 供应商资格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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