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区水环境综合提升工程项目淮安区水环境综合提升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区水环境综合提升工程项目已由淮安市淮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淮发改审字(2023)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淮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淮安区水环境综合提升工程监理项目 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区境内
2.1.2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1.3亿元。耳洞干渠南侧5处水塘综合整治工程,玖珑湾北侧、海天路南侧水塘综合整治工程,周恩来纪念馆西侧水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规划老涧河(地洞沟-铁云路)段新建工程,现状老涧河(沈坤路-地洞沟段)水环境提升工程,新路斗渠水环境提升工程,经四路西侧明渠水环境提升工程,文渠生态补水工程,边寿民路边沟与新一支渠联通工程,文渠河内截污段(矶心闸-名人亭)管道提升工程,阳光现代城南侧雨水管道入新泗河节点改造、莲花路雨水管道入运粮河节点改造工程,乌纱干渠新建水闸工程等监理(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为准。)
2.1.3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1.4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中包含的所有项目,以及与本工程配套的所有附属设施施工监理,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
2.3监理合同估算价:人民币208万元。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文件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5对本工程不串通投标、不挂靠、不转包、违法分包承诺;
3.6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没有(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两年)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串通投标、挂靠、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日期以行政处罚决定文件日期为准。
3.7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1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上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