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秦皇岛市海港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2022-2023年)-石门寨镇招标公告
秦皇岛市海港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2022-2023年)-石门寨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秦皇岛市海港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2022-2023年)已由秦皇岛市海港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秦皇岛市海港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秦皇岛市海港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2022-2023年)初步设计的批复 海发改审【2022】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秦皇岛市海港区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秦皇岛市海港区石门寨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 工程主要内容和规模:秦皇岛市海港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2022-2023年)-石门寨镇,建设地点位于秦皇岛市海港区石门寨镇东赵家峪村、蟠桃裕村、张赵庄村、上平山村、老观峪村、李河沟村、西赵家峪村、鸭水河村、朱清峪村9个村庄。各建机井1眼、井房一座、取水房一座。
2.1.2 建设地点:秦皇岛市海港区石门寨镇。
2.1.3 工期:100天(日历日)。
2.1.4 质量要求:合格2.1.5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完成本工程施工(以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