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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1-12 数据编号: 6931768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重庆大足高新区雨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标段)答疑补遗文件


     大足高新区雨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标段)
招标人答疑及补遗
 
一、质疑内容及答疑回复:
现将“大足高新区雨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标段)”招标的投标人质疑内容答疑如下:
质疑一:重庆大足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此次招标的大足高新区雨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标段)、大足区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一标段)、龙水湖周边污水系统综合整治项目(一标段)、石刻文化城雨水管网工程(一标段)、大足区乡镇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工程(一标段土建部分)、大足区污水溢流控制工程(一标段)共计六个项目,我司均有意向参加。请问参与这六个项目投标时,我司拟派的项目经理能否安排同一人?
答疑一: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规定,潜在投标人参与六个项目投标可拟派同一人为项目经理,中标后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手续即可。但因招标人此次同时进行六个项目的招标工作,为避免后期出现一个或多个项目因项目经理为同一人而放弃中标或拟中标的情况导致项目流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故同一项目经理只能中选“大足高新区雨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标段)、大足区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一标段)、龙水湖周边污水系统综合整治项目(一标段)、石刻文化城雨水管网工程(一标段)、大足区乡镇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工程(一标段土建部分)、大足区污水溢流控制工程(一标段)”六个项目当中任意一个。招标人将在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对拟中标候选人委派的项目经理进行核查,若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招标人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拟中标候选人按照评审结果依次往前顺延。
质疑二:重庆大足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此次招标的大足高新区雨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标段)、大足区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一标段)、龙水湖周边污水系统综合整治项目(一标段)、石刻文化城雨水管网工程(一标段)、大足区乡镇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工程(一标段土建部分)、大足区污水溢流控制工程(一标段)共计六个项目,我司均有意向参加。请问参与这六个项目投标时,我司拟派的项目经理能否安排同一人?
答疑二:详见答疑一。
质疑三:关于纸质投标保函提问一:
本项目对纸质投标保函要求: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请问如果融资担保公司(目前市场上开具纸质的投标保函有:重庆交通融融资担有限公司、重庆宏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重庆双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重庆不动产融资担保)都有点遐思存在“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经营异常、终本案件、股权冻结、股权出质等等”六种情况的一种或多种,是否符合上述要求?
如果使用具有这六种情况之一的融资担保公司出具保函参加投标,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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