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市塘厦镇大坪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幕墙工程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东莞市塘厦镇大坪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幕墙工程施工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11月12日 至 2024年11月20日
投资项目代码: 2305-441900-04-01-911482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 E4419000748008911001001
招标编号: SSAWQI12401276
投资项目名称: 东莞市塘厦镇大坪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东莞市塘厦镇大坪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幕墙工程施工
工程(标段)名称:东莞市塘厦镇大坪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幕墙工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塘厦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100%自有资金
投资金额:4,646,710.85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本项目包含2 栋单体建筑工程幕墙,其中综合处理车间铝单板幕墙约2903.63平方米、玻璃幕墙约56.91平方米、采光天棚约101.01平方米,综合楼铝单板幕墙约1697.43平方米、玻璃幕墙约898.58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幕墙高度约为33.525米 。
招标内容: 东莞市塘厦镇大坪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幕墙工程施工,按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铝单板幕墙、玻璃幕墙、采光天棚加工制作、运输、现场安装等工作;
(2)金属构件预埋、除锈喷漆、刷防火涂料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详见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并满足设计文件 。
最高投标限价:4059506.01元
保证金金额:8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能力要求:
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4、二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 建筑工程,且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是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https://ygp.gdzwfw.gov.cn/#/441900/index)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2日 08:3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 09: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