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市盐亭县梓江中下游段水生态修复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盐亭县梓江中下游段水生态修复治理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盐亭县梓江中下游段水生态修复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盐亭县梓江中下游段水生态修复治理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盐亭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盐亭县梓江中下游段水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盐发改[2023]212号、《关于盐亭县梓江中下游段水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招标事项核准的批复》盐发改[2024]25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亭国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对上争取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及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盐亭国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盐亭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盐发改[2024]25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R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华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建设地点:盐亭县巨龙镇、玉龙镇、凤灵街道。
2.3建设内容及规模:1.河岸缓冲带生态保护工程:恢复河道岸线缓冲带51200m2。
2.人工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土方调整,配合湿地复合填料、水生植物种群、水生动物及微生物种群,建设河道表流湿地46530m2。
3.生态水域建设:开展生态水域建设共1500m2。
2.4计划工期:450日历天(包括设计、施工总工期)。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阶段(主要包含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和整体移交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
2.6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施工要求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及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1.1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