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芳莲河、栖梧港河道整治改造提升建设项目二标段公告
1.招标条件
芳莲河、栖梧港河道整治改造提升建设已由湖州市吴兴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以 吴兴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关于芳莲河、栖梧港河道整治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吴发改经投织〔2024〕7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 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综合服务中心 ,招标人为 湖州新型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芳莲河、栖梧港河道整治改造提升建设项目二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950 万元,工程概算 /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约651 万元,本次招标建设规模: 在排河口8个点位建设一体化污水泵站及相关附属设施 ,建设地点: 位于吴兴区织里镇栖梧河、芳莲河河道 。
2.2招标范围: 主要包括一体式污水泵站、附属排水管道、围栏、驳岸,拆除及修复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570.5074万元 。
2.3施工总工期: 116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的开工令为准) 。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 / ;
□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