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台区板桥新城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2
雨花台区板桥新城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雨花台区花神大道23号1号楼西4F4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YCZX-CS-202401245
2.项目名称:雨花台区板桥新城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
3.项目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技术服务业。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预算:人民币43万元
6.最高限价:人民币43万元
7.采购需求: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内涝治理要求,进一步完善“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系统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2024年2月7日,南京市水务局、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发文《关于开展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排水行业主管部门加强与自然资源部门的协调对接,依据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组织开展本地区城市排水防涝综合规划编制工作。为推进排水防涝建设,结合雨花台区实际情况,按照《大纲》要求编制
《雨花台区板桥新城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建立健全排水防涝体系,系统提升城市内涝防治水平。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内容全部履行完毕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0.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