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机器管招投标)东方市罗带河流域上下红兴村片区水产养殖尾水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招标公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
东方市罗带河流域上下红兴村片区水产养殖尾水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方市罗带河流域上下红兴村片区水产养殖尾水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以东审政投〔2024】13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东方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东方市罗带河流域上下红兴村片区水产养殖尾水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东方市罗带河流域上下红兴村片区水产养殖尾水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
2.1 建设地点: 东方市八所镇上、下红兴村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1.上下红兴村片区鱼塘面积约2000亩,拟投放“原位柔性生态箱”35套,对分散分布的鱼塘进行净化处理,达标后回用鱼塘。
2.拟集中建设尾水处理设施5套,其中罗带河沿岸鱼塘尾水治理设施约30亩,可治理范围约706.81亩;南干渠东北侧鱼塘尾水治理设施约35亩,可治理范围约996.69亩。尾水设施利用现有鱼塘或空地开挖建设简易a/0工艺污水处理站,其中缺氧池、厌氧池池容占比 35-40%,好氧池池容占比约30%,沉淀池池容占比约30%。养殖尾水由排水管网收集进入集水坑后泵入转鼓微滤机,经过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和生态沉淀池等尾水处理设施的净化处理,达标后就近排入沟渠。
2.3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365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施工总承包(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
2.5 招标控制价(元): 12533456.89
2.6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应用bim技术: 不应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东方市罗带河流域上下红兴村片区水产养殖尾水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详见招标要求)执业资格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