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馆陶经济开发区先进制造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馆陶经济开发区先进制造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二次)已由馆陶县行政审批局以馆审批发【2022】039号批准,招标人为河北馆陶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业主为河北馆陶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河北馆陶经济开发区先进制造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二次)2.1.2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河北馆陶经济开发区先进制造园区麻呼寨渠汇入沙东干渠交叉口南岸、馆陶县邦施瑞农业机械专业合作社厂区北侧;配套管网工程敷设于该园区黄梨大道、南一路、雅居乐路两侧。该项目拟占地约13000㎡(约19.5亩),拟建设处理能力1000m3/d的工业污水处理厂一座,敷设黄梨大道、南一路、雅居乐路雨污管网23537m。
2.1.3建设地址:河北馆陶经济开发区先进制造园区内2.1.4计划工期:390日历天2.1.5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资质要求:
(1)潜在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全国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