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谈判采购条件
民权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自行检测服务第二次谈判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采购人为民权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采购方式为谈判采购,诚邀有意愿、具备资格条件的谈判采购响应人参加谈判。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民权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自行检测服务第二次谈判采购
2.2 采购编号: M4101000065000707188
2.3 项目地点:民权县三一零国道北侧、西环路西450米处
2.4 项目规模:
民权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为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民权项目公司:项目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600吨/天,配套建设2条300t/d垃圾焚烧生产线和1台12MW的汽轮发电机组。 3.采购范围及标段划分
3.1采购范围:
3.1.1根据招标人年度环境监测方案对垃圾、废气、废水、炉渣、飞灰、厂界噪声、环境质量、土壤、地下水等项目进行现场踏勘、采样分析、出具检测报告,具体详见《民权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自行检测服务技术规范书》(以下简称为《技术规范书》)。
4.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4.1谈判响应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4.2响应人须具有国家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计量认证资质),同时检验检测能力范围须包含《技术规范书》所列所有监测项目。
4.3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至少1项垃圾发电行业年度环境自行监测技术服务业绩,以证明投标方具备实施此类项目的基本能力(须提供证明业绩的合同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