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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1-13 数据编号: 6939967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湖南株洲市渌口区梅子湖片区排水防涝二期建设项目株洲市渌口区梅子湖片区排水防涝(杨梅水闸排渍站)建设项目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株洲市渌口区梅子湖片区排水防涝(杨梅水闸排渍站)建设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株洲市渌口区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株洲市渌口区梅子湖片区排水防涝二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渌发改审〔2024〕19号文),项目业主为株洲市渌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株洲市渌口区水利局,招标人为株洲市渌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株洲市渌口区水利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详见本章第1.2.3条,项目总投资为4728.08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为本级财政统筹相关资金和争取上级政策资金,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株洲市渌口区梅子湖片区排水防涝(杨梅水闸排渍站)建设项目施工;
1.2.2建设地点:株洲市渌口区梅子湖片区;
1.2.3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改造杨梅港天然河道2400米,改造排涝泵站1座,含设备采购及安装(提升泵站流量至13.2m/s)。详细内容见设计图纸及清单。项目完成后梅子湖可增加 75.9万立方米的蓄水容量。
1.2.4 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1.3工期要求:总工期120天(日历日,下同);本项目关键节点工期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1.4招标范围:本标段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1.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1.6保修要求:根据国务院令第279号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保修。
2.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3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最近6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除不可抗力或招标人要求变更外,不得进行变更撤换;
2.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管道工程相关专业和水利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并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最近6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除不可抗力或招标人要求变更外,不得进行变更撤换;
2.5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投标截止前1825天内承担过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在1065万元及以上的新建排涝闸站且合同内容含穿堤箱涵工程施工项目。
2.8其他要求:
2.8.1投标人在株洲市政府性投资建设中不存在《株洲市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操作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以及未在“信用中国”中企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株政办发〔2024〕2 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1)。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2月3日9时00分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zzzyjy.cn/)“工程建设—市政工程—招标/资审公告—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招标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招标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澄清答疑采用网上下载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市政工程—答疑/补充通知”栏目上发布,通过网络下载的澄清答疑与书面澄清答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自行下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务必动态关注澄清答疑文件、招标答疑、补充通知的发布情况。
5.3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文件、招标答疑、补充通知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4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工程建设系统入口-免费注册’链接,进入"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统一注册平台’进行注册登记。
6.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9时00分。请投标人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本项目启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后30分钟内。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如需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制作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在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株洲市渌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731-27689156。
9.特别提示 9.1本项目招标文件系按《株洲市政府投资项目成本控制管理暂行办法》(株政办发〔2021〕17号)、《株洲市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操作办法》(株政办发〔2024〕2号)的要求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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