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贡市照石河及支流(贡井区五宝镇段)水生态修复项目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照石河及支流(贡井区五宝镇段)水生态修复项目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照石河及支流(贡井区五宝镇段)水生态修复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自贡市贡井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贡发改〔2022 〕21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自贡市贡井区五宝镇人民政府 ,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内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自贡市贡井区五宝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全部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自贡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自贡市贡井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贡发改〔2022 〕21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天之瓴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贡井区五宝镇 ;
2.1.2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在贡井区五宝镇照石河及支流实施生态缓冲带建设,减少面源污染对流域水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项目内容包括生态缓冲带8500m,面积55980㎡。
2.1.3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 730 个日历天;
2.1.4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一个标段。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 招标范围
2.2.1标段名称:照石河及支流(贡井区五宝镇段)水生态修复项目
2.2.2招标范围与内容: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