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献县因灾受损城区排水管网重建及改造工程监理-项目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献县因灾受损城区排水管网重建及改造工程监理已由献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献发改招标核字[202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献县因灾受损城区排水管网重建及改造工程监理;2.建设地点:献县城区;项目内容及规模:昌盛路、北张庄村、法院南侧支路共建设d600-d1400雨水主管道2270米。城区76.05公里雨水管网进行清淤、检测、维修、疏改,小街小巷庭院雨水管网改造:昌盛路、法院南侧支路、献王大道、昌盛路一清源污水处理厂段共建设d1000-1200污水主管道6471米、DN800-DN600污水主管道584米,建设1.0万m3/d及3.0万m3/d一体化污水泵站各1座;城区20.73公里污水管网进行清淤、检测、维修、疏改,小街小巷庭院污水管网改造。
3.质量标准:合格;4.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结束止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并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取得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
(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