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星选矿科技有限公司选煤用吉米奇乳化剂、醚类表面活性剂采购招标公告
安徽华星选矿科技有限公司选煤用吉米奇乳化剂、醚类表面活性剂采购招标公告
安徽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现对“安徽华星选矿科技有限公司选煤用吉米奇乳化剂、醚类表面活性剂采购”(项目编号:AHCQA-202400464)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1.招标条件本项目为安徽华星选矿科技有限公司选煤用吉米奇乳化剂、醚类表面活性剂采购,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安徽华星选矿科技有限公司选煤用吉米奇乳化剂、醚类表面活性剂采购
2.2 项目编号:AHCQA-202400464
2.3 项目概况:安徽华星选矿科技有限公司拟选择3家入围合格供应商,负责吉米奇乳化剂、醚类表面活性剂的供货。招标人根据使用效果、投标报价等综合性价比决定采购各家数量。
2.4 招标范围:本次暂定采购吉米奇乳化剂2300吨、醚类表面活性剂300吨,具体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2.5 供货期:从合同签订日期算起一年,计划下达后5日内到货。
2.6 供货地点:安徽华星选矿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人指定地点。
2.7 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不设置最高限价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资质要求:须为本次招标货物的制造商。
3.1.2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同类物资销售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时间、金额等)的,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
3.1.3财务要求:
不得存在下列情形(须提供承诺函):
(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4信誉要求:
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须提供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