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慈溪市三塘江南岸(樟新公路-附海镇经七路)市政中压燃气工程涉水利安全评估项目询价公告
慈溪市三塘江南岸(樟新公路~附海镇经七路)市政中压燃气工程涉水利安全评估项目询价公告
本询价项目为 慈溪市三塘江南岸(樟新公路~附海镇经七路)市政中压燃气工程涉水利安全评估项目 (采购人项目编号:02-06-04C-2024-D-E26828 ),采购人为慈溪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公开询价,有意向的潜在响应人(以下简称响应人)可前来应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慈溪市三塘江南岸(樟新公路~附海镇经七路)市政中压燃气工程涉水利安全评估项目,采购人拟采购1家供应商,具体需求内容详见询价文件第五章《项目技术和服务要求》。
(1)※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服务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最高应答限价为75000元(含税),响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响应人资格要求
2.1 响应人基本资格要求: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若响应人为分支机构的,应答文件须同时提供总公司(机构)独家授权委托书原件、总公司(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2其他要求: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执行事务合伙人/合伙人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采购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采购;响应人提交应答文件时必须提供《响应人股东关系构成表》及《关联关系承诺函》。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4 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信誉,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近3年内(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2年内(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有无正当理由放弃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慈溪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成交项目、不接受采购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的。
(3)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应答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4)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