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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1-13 数据编号: 6945873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福建南平市建瓯市东游镇集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配套管网五期)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瓯市东游镇集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配套管网五期)已由建瓯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文件以瓯发改审批〔2024]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瓯市东游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资金,招标人为建瓯市东游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建瓯市东游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5861659元(含暂列金32000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本项目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本项目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5861659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0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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