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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1-13 数据编号: 6950059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安徽六安市淠河两岸排水防涝设施改造提升(裕安区)EPC总承包项目公告

六安市淠河两岸排水防涝设施改造提升(裕安区)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编号:E341503001002100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淠河两岸排水防涝设施改造提升(裕安区)EPC总承包项目                                          
三、项目实施地点:六安市裕安区境内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六安市裕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裕安区棚场街19号
六、项目类型:工程类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项目概况、投资规模:六安市淠河两岸排水防涝设施改造提升(裕安区)EPC总承包项目位于六安市裕安区境内,主要为市政道路新建排水管网,排水管网更新改造,配套雨水口、检查井以及排涝泵站提升改造等;项目总投资约19400万元(含积涝点和排涝泵站范围的勘察、测绘、综合管线物探、qv检测(不清淤)、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各类费用)。
九、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和地方政府配套
十、计划工期:总工期33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不超过30日历天;施工周期不超过300日历天)。
十一、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以下
(1)、
(2)条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相关负责人资格要求:
(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由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提供。
(2)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由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提供。
3、是否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不得超过3个,分别承担设计和施工工作。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由施工单位负责。联合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且联合体单位须满足对应资质要求。
4、投标人应满足的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六安市及其所辖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 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5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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