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好阳河芦家坟水库至下北村段河道治理工程疏浚砂石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693554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好阳河芦家坟水库至下北村段工程河道疏浚砂石加工及运输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5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SGZ[2024]537-ZC335;
2、采购项目名称: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好阳河芦家坟水库至下北村段河道治理工程疏浚砂石处置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4.1.采购内容: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好阳河芦家坟水库至下北村段河道治理工程疏浚砂石处置项目,因河道开采原料由原始砂,泥土,鹅卵石组成。我方无法直接使用,需加工为系数模度3.0mm以下,含泥量不能超过5%的机制砂方可使用。因此需要寻找砂石加工企业来进行原料加工以及寻找运输公司运输砂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4.3.项目地点: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4.4.服务周期:24个月
4.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规范标准。
4.6.采购控制价:
包1:6967000元;
包2:1.5元/吨/公里。
4.7标段划分:
包1:一标段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好阳河芦家坟水库至下北村段河道治理工程疏浚砂石加工项目。
包2:二标段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好阳河芦家坟水库至下北村段河道治理工程疏浚砂石运输项目。
注:每个投标单位可以投报二个标段,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果在二个及以上个标段得分排名第一,按照标段顺序中标前面的一个标段(标段排序前面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得作为标段排序后面标段的中标候选人,例如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得作为二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
2.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4.供应商须出具无行贿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
5.供应商须提供本单位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2月5日08时30分
2、地点: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zjy.smx.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