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青冈县教育局青冈县迎春中学及永丰中学消防泵房维修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31223]skzb[cs]20240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青冈县迎春中学及永丰中学消防泵房维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工程量清单变更
更正内容:
1、原文件内容:1期:支付比例40%,支付比例40%,签订合同后并且在企业提供与预付款同 等额度的担保函的前提下,采购人支付预付款为合同金额的40%(中标企业主动 要求降低预付比例的除外),否则按项目执行进度分期支付。 2期:支付比例30%,支付比例30%,完成工程量的80%后付合同金额的 30%。 3期:支付比例27%,支付比例27%,工程竣工财政结算评审完成后,按照评 审审定金额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 4期:支付比例3%,支付比例3%,质保期后无工程质量问题一次性支付3%质 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