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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1-14 数据编号: 6960002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重庆黔江区中井河下游重点河段综合治理工程(二期)答疑补遗文件


黔江区中井河下游重点河段综合治理工程(二期)
答疑及补遗通知
(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黔江区中井河下游重点河段综合治理工程(二期)”项目答疑及补遗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质疑1:关于纸质投标保函提问一:
本项目对纸质投标保函要求: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请问如果融资担保公司(目前市场上开具纸质的投标保函有:重庆交通融融资担有限公司、重庆宏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重庆双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重庆不动产融资担保)都有点遐思存在“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经营异常、终本案件、股权冻结、股权出质等等”六种情况的一种或多种,是否符合上述要求?如果使用具有这六种情况之一的融资担保公司出具保函参加投标,是否有效?
回答:纸质投标保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即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各潜在投标人应合理选择合法合规的纸质投标保函的开立人,由此带来的风险和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提问二:以上五家(宏耀担保、双业担保、交通担保、涪商担保、不动产担保)或其他家开具的纸质保函落款处的法定代表人签名(格式要求是本人手写签名)请问“盖法人签字章”不是手写签名的投标保函是合格有效?是否满足形式评审合不合格?非法人亲笔签署是否有效?请问是不是只有开银行保函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答:若开具纸质投标保函的担保机构有影响其履约的情形,则纸质保函无效。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评标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独立评审,并作出相应评审判断。纸质保函落款处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不是手写签名的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纸质保函格式要求。
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至少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核验,对核验不合格或无法按纸质投标保函注明的核验地点、核验方式进行核验的,视为投标人未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对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涉及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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