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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1-15 数据编号: 6964452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北沧州市泊头市寺西街排水改造工程公告

泊头市寺西街排水改造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泊头市寺西街排水改造工程已由泊头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泊发改审批【2024】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泊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泊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对寺西街实施排水改造,敷设污水管道481m,管径DN1500,管材为钢筋混凝土管;敷设雨水管道481m,管径DN1000,管材为钢筋混凝土管;敷设给水管道481m,管径De200,管材为PE管;新建蓄水池1座,占地13.21亩,深3.2m,蓄水量15795.15m3;对工程建设涉及区域实施恢复工程。
(2)建设地点:泊头市寺西街。
(3)计划工期:20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开工证为准。
(4)质量标准要求:合格。质量缺陷责任期:一年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新版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1.3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本次招标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非小微企业投标无效。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无在建工程;
(2)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15 09:00至2024-11-2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0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 其他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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