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福泉市洒金河畔、葛镜桥、洒金大桥污水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项目-项目用地手续办理服务采购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福泉市洒金河畔、葛镜桥、洒金大桥污水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项目-项目用地手续办理服务采购
2.采购编号:GZRF-2024-34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元):480,000.00元
5.最高限价(元):480,000.00元
6.采购内容:采购福泉市洒金河畔、葛镜桥、洒金大桥污水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项目-项目用地手续报批服务。采购服务内容为: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准备、流程指导、审批协调及后续跟踪等全过程。
7.服务期限:120工作日。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注:本项目参照《黔南州财政局关于鼓励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的通知》(黔南财采〔2023〕2号)文件执行,即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以下②③④⑤内容投标供应商应提供承诺函,不再要求投标供应商逐条提供证明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备注: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参考格式)。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参考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