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塔尔朗水库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二次)公告
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塔尔朗水库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二次)
( E6500003901005806001)
一、招标条件
本 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塔尔朗水库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编号:E6500003901005806001)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财政,招标人为吐鲁番高昌区葡城水利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项目规模: Ⅲ等中型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E6500003901005806001001
标段(包)名称: 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塔尔朗水库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二次)标段一
招标范围: 为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塔尔朗水库工程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含设计变更、概预算、现场设代、后续服务等);工程采购、工程施工(包含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专项工程,不含管理用房及供电设施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及水土保持验收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及环境保护专项验收、移民(包括专业项目恢复改建、库底清理)、试运行、验收、移交等完成本项目必须完成的一切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建设施工任务方须满足此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业绩要求:近5年(2019年1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中型及以上规模水库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业绩或中型及以上新建水库工程施工和勘察设计业绩(联合体投标的,各方业绩可以累加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