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正定县新城铺排水防涝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正定县新城铺排水防涝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正定县新城铺排水防涝工程总承包(EPC)已由 正定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正定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正定县新城铺排水防涝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正数政投资批复(2024)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正定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和市级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正定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正定县新城铺排水防涝工程总承包(EPC);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一体化泵站3座、变配电间1座、2排DN2200玻璃钢夹砂管15658m、穿堤闸涵1座等;建设地点:正定县新城铺镇、藁城区增村镇、新乐市马头铺镇;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设计、施工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1)设计资质: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资质甲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3.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5.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6.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7.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8.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10.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1.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2.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3.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4.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5.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6.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7.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