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机器管招投标)万宁市和港大道供水管道工程招标公告
万宁市和港大道供水管道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万宁市和港大道供水管道工程以万行政审批【2023】118号、万行政审批【2024】2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万宁水业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万宁市和港大道供水管道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万宁市和港大道供水管道工程:
2.1 建设地点: 万宁市和乐镇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主要设计内容为万宁市和港大道供水管道的建设,服务范围为和乐镇9个行政村及英豪半岛区域,设计供水人口2.27万人,总供水规模8500m/d。 初步设计管道起终点为自g223国道与和港大道交叉t字路口至英豪半岛北端盐墩村,沿和港大道敷设,设计供水管道敷设于现状和港大道北侧路外,距离道路边缘2~5m,供水管道管径dn400,采用球墨铸铁管,局部更换钢管,总长度约7.19km。
2.3 计划工期: 366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39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供水管道建设工程等施工总承包,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 招标控制价(元): 16403284.84
2.6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7 应用bim技术: 不应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万宁市和港大道供水管道工程: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级)执业资格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