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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1-15 数据编号: 6969891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福建龙岩培丰独立工矿区培丰溪流域生态修复一期工程项目(培丰中学段)公告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4-11-15 17:10:00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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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752430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培丰独立工矿区培丰溪流域生态修复一期工程项目(培丰中学段)已由龙岩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审 [2021] 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龙岩市永定区新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招标人为龙岩市永定区新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龙岩市永定区培丰镇大排村、文溪村、孔夫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投资额约232万元,具体以本项目的施工图纸及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公布的预算价及编制说明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培丰独立工矿区培丰溪流域生态修复一期工程(培丰中学段),主要建设内容为步道工程、桥涵工程、廊桥装修、污水工程和园林工程等,具体以本项目的施工图纸及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公布的预算价及编制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为单项合同额约人民币232.0384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可以由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资质承担;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合同额约人民币232.0384万元,属于小型市政公用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320384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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